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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介紹

       本處主要任務為研議校務基金可運用資金之投資策略與方案及負責執行相關事務,並受事後稽核。由於校友眾多,成就非凡,歷屆校友與社會善心人士不忘回饋捐助本校,如何善用教育部預算和各界人士贊助學校的資金是成功大學邁向世界頂尖一流大學的過程中重要的一環。本處成立的目的是基於善用校務基金,使資金可以充分有效運用,以達成本校治校目標和各界人士對本校的期許。其功能主要為執行並善用教育部與各界提供或贊助的資金,使資金可以充分有效運用及研議財務與投資各項策略與事務,以增加校務基金之投資效益與校務基金之運作。
       本處置財務長一人,綜理校務基金規劃與調度相關事務。目前規劃下設四組,分別執行相關業務。
  • 規劃組:負責本校長短期資金收支之規劃,以期發揮資金運用之最大效能。執行日常財務規劃與各種長期性投資開發事宜,從事長期性資本支出計畫之評估,各種資源開發與評估分析。運用財務智能提供專業服務,並注重協調與溝通,以協助本校推展校務達成校政目標。
  • 理財組:負責本校可用資金之調度與管理之業務,以期達成提升投資報酬與降低財務風險之目標。執行短期營運資金管理與操作,風險控管程序遵循,長期性資本支出或開發項目之決策建議等事務。
  • 管控組:負責建立投資風險控管機制與執行監控稽核與管理,以期發揮應有的投資效益。執行日常長短期投資風險控管機制,並在各種資源開發後執行期間,對資本支出或投資開發項目進行後續投資管理等。
  • 出納組:執行處理日常現金收付、保管、記帳、報表編製與銀行往來等出納相關事務。
       自創校以來,一直致力於提升高等教育水平以創造人民福祉。經過全校師生努力,目前成功大學所培育出校友廣佈全球,成為社會中堅與國家棟樑,為社會貢獻良多。而成功大學亦已成為世界一流大學為治校目標,使本校成為學術界與企業界社會人才之搖籃。
成立背景
       國立大學之財務歷史係由公務預算改為校務基金預算與公務預算並行,其資產與負債歸於國有,權益淨值屬基金,並受到公務法規限制,如預算法、審計法、國有財產法、大學法等仍規範校務基金。 
      本處之成立於96年12月26日96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通過,並於97年2月27日成大研發字第0970001080號函陳報教育部報備後,賦予重大的使命與責任,成為本處努力之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