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公告】「因應教育部母法修訂,校務基金支應原則配合修正」公聽會
因應教育部母法修訂,校務基金支應原則配合修正公聽會,歡迎參加
因應教育部「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及「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修訂,本校擬修正校務基金支應原則「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辦法」暨「國立成功大學編制內教師及研究人員本薪(年功薪)、加給以外之給與及編制外人員人事費及辦理自籌收入業務有績效之行政人員工作酬勞支應原則」並廢止「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為使校內師生及行政人員了解相關修法內容,並廣納意見,特舉辦本公聽會。
名稱:「因應教育部母法修訂,校務基金支應原則配合修正」公聽會
依據:104-2校務發展委員會校長指示事項辦理
日期:105年2月23日(二)14:30
地點:成功校區圖書館B1會議廳
主辦:國立成功大學財務處
流程:
時 間
|
流 程
|
14:30 ~ 14:40
|
簽到
|
14:40 ~ 14:50
|
主持人黃正弘副校長致詞
|
14:50 ~ 15:10
|
財務處簡報(楊朝旭財務長)
|
15:10 ~ 15:40
|
財務處簡報(歐麗娟秘書)
|
15:40 ~ 15:50
|
中場休息
|
15:50 ~ 16:50
|
意見交流
(依主持人指定順序發言,每人以3分鐘為限,以未曾發言者為優先)
|
16:50 ~ 17:00
|
結語
|
報名:即日起開始報名(報名網址:http://goo.gl/forms/Avr4HWmhZC),截止日至105年2月22日(星期一)下午5:00止,逾期請於現場報名。
備註:
1.發言者請配合填寫發言單並署名,未填寫發言單者,陳述或發問內容主辦單位得擇其要旨紀錄之。
2.公聽會結束後,會議紀錄將公告於本校網站並以其他適當方式公告之,且提交相關權責單位作為審酌依據。
附件:(會場僅提供發言單,其餘附件倘有需求請自行下載、列印)
1.發言單
瀏覽數:
分享